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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beat365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公示


 

第一条总则

为充分发掘我院政治觉悟高、科研素质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表现突出的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树立先进典型,引领广大研究生毕业生以高水平人才标准积极就业、投身社会主义建设,评选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研究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二条评选对象

我院具有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并取得毕业资格的中国籍应届毕业研究生(具体以当年上海市相关通知文件为准)。

第三条  评选名额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我院被分配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为25名,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为8名。

第四条  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素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能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没有补考课程情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时、全面、高质量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科研成果突出,在发表论文、专利、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5)在创新、实践、学生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6)有正确的择业观念和积极的就业意识,诚实守信,能妥善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关系;

7)在校期间荣获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

2.其他条件:

1)取得的科研成果,如论文、专利、竞赛等方面有如下要求:

①申请人论文成果必须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的情况,申请人必须排名第一,且需要提供相关声明支撑材料);

②申请人论文成果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申请人必须为第二作者;

注:上述所发表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上海电力大学(共同第一单位的情况,上海电力大学必须排名第一)。

③申请人专利必须所属单位为上海电力大学。

2)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对国家重大事项做出贡献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4)市级优秀毕业生还应符合当年上海市规定的其他评选条件;

5)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第五条  评选程序

1、在导师推荐下,研究生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中的《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操作手册》在3月1日-3月5日内完成线上申请,并在31315:00前提交完整的纸质材料到学院406办公室。

2、学院审核后进行评审,并在全院公示评审结果;

3、学院提交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市级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至研究生工作部。

注:具体评选程序以当年颁布的《上海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通知》为准。

第六条  附则

1.学院根据《上海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成立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并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2.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2)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3)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

4)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3.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初评,推荐候选人,在本学院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

4.毕业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优秀毕业研究生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在校期间违反学业诚信守则者、课程考试或考查有不合格者不具备申报资格。

5. 被评定为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如有违纪违法行为或不能按时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以及其他与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称号相违背的行为,同时若出现与本评选办法所列条件相违背或违反本评选办法而获评的情况,学校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

6. 本办法由beat365负责解释。

 

        beat365

202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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